山東省政府新聞辦5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日前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意見》明確了新時期山東省耕地保護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88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9584萬畝,確保建成5982萬畝高標準農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確保山東省糧食總產穩定提供資源保障。
截至2017年6月底,山東省全面完成了*基本農田劃定任務,完成了9587萬畝*基本農田上圖入庫、落地到戶工作。“‘劃’只是一個過程,‘定’才是目標,而‘定’的關鍵在于如何實現*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實現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省國土資源廳二級巡視員李克強表示。對此,《實施意見》從“管得住”“建得好”“守得住”“考核嚴”四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確保*基本農田劃好定牢。
“管得住”即從嚴管控非農建設占用。《實施意見》規定,*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各地要在貫徹落實基礎上,完善特殊的保護政策,確保已經劃定的*基本農田絕不能隨意占用,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確保及時、準確將*基本農田劃定成果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積極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整體管控作用。強化土地執法監察,實行全天候監測,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亂占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行為。
“建得好”即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各地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全面整合涉農資金,廣泛吸引社會投資,優先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和整備區開展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充分銜接好,逐步將已劃定的*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建立健全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制度,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不斷提升*基本農田綜合生產能力。
“守得住”即積極探索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實施意見》提出,要綜合考慮耕地保護面積、耕地質量狀況、糧食播種面積以及耕地保護任務量等因素,統籌安排資金并制定具體辦法,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建立適應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耕地保護補償和激勵機制。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對保護耕地突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償激勵。
“考核嚴”即建立健全“劃、建、管、護、補、考”長效機制。將*基本農田劃定任務落實與保護情況納入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的檢查考核,強化地方各級政府主體保護責任。
我們了解到,目前我國進一步實行“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政策,
意味著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更加嚴格,而山東省面臨的現實情況是后備資源不足、質量不高和分布不均。對此,今后山東省將更加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強化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主體責任,堅持實行縣域內自行平衡為主、市域內調劑為輔、省域內適度統籌為補充的耕地占補平衡機制。同時,要強化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建設單位必須履行補充耕地的法定主體責任,無法自行補充的,應當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
具體措施包括:*,拓展補充耕地來源。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科學劃定宜耕土地后備資源范圍。同時,農用地產業結構調整新增加耕地,即對于歷史形成的未納入耕地保護范圍的園地、殘次林地等適宜開發的農用地,經嚴格的工作程序認定后可用于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第二,擴大補充耕地途徑。根據《實施意見》,各級各部門組織實施的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所補充和改造的耕地,以及經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認定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形成的新增耕地節余部分,均可納入補充耕地管理,用于耕地占補平衡。
第三,廣開資金渠道。一方面,加大補充耕地財政投入,除利用好耕地開墾費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資金外,特別是專項費用專列一般公共預算后,要積極協調好予以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土地整治。另一方面,積極創新實施方式,大力推動吸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等參與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以獎代補等方式,完善土地整治多元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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