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10號)、《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2020 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要求, 膠州市農機局啟動新產品試點無人機報名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試點產品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 1.6 萬元/架,實行定額補貼。試點品目分檔及參數、補貼額詳見植保無人飛機試點產品補貼額一覽表。
二、補貼對象及條件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 (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飛機暫不予補貼。
補貼對象應有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已完成至少 100 畝的植保作業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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